第451章 我悟了(2 / 2)

何况,《新加勒比海盗》都上映一年了,是时候拍续集了。

罗伯特艾格相信,只要《新加勒比海盗》要拍续集的消息一经确认,迪士尼的股价肯定是应声而涨。

前提是曹阳执导才行。

曹阳没有去见罗伯特艾格,他在洛杉矶还有点事,等赶完这件事,还要回国继续《如父如子》

的后期制作,年前是肯定没时间搞《新加勒比海盗》的续集的。

曹阳有个专门负责运营他小说版权的工作室,还有一个专门「加工填充」剧本的工作室,都在洛杉矶的伯班克。

这两个工作室的负责人,是曾经在曹阳还没彻底「发达」时就开始合作的贝尔曼,他曾是索尼经典市场部的负责人。

「曹,你确定要这个时候出手吗?现在市场还不明朗,尤其是全球经济都在衰退,现在讲究的是现金为王,我觉得最好还是再等一等。

特别是对于惊奇这样的公司来说,多等一天,他们的股价就会多下跌一天,我们等得起,他们等不起。

哪怕惊奇娱乐已经通过5月份上映的《钢铁侠》展现出了一些前景,但要知道惊奇这些年也就这一部电影成功了。

除此之外,他们只能通过不断的出卖公司一些『英雄』」的版权来度日。」

贝尔曼尽职的劝解道。

对于曹阳今天来工作日找他,让他以工作室的名义购买惊奇娱乐的股票以及电影版权,贝尔曼有些不能理解。

惊奇娱乐制作的《钢铁侠》今年5月份上映后的票房是不错,北美3.18亿,全球5.85亿,但看问题不能只看表面。

《钢铁侠》算是惊奇娱乐公司这些年来,唯一成功的一部电影。

可这部电影的成功,并不能让惊奇摆脱危机。

业内谁不知道,惊奇制作《钢铁侠》,算得上是孤注一掷。

惊奇以二线英雄电影版权为抵押,从美林证券获得5.25亿美元贷款,将整个公司的未来都押在了这场豪赌上。

哪怕是《钢铁侠》爆了,可美林证券的债务还在,至今为止还没还完呢,惊奇暂时也没钱还。

要知道美林证券在这次次贷危机的冲击下,遭受重创,濒临破产边缘,为了避免倒闭,就在今年的9月14日,美林公司以约440亿美元的价格被美国银行收购。

这次收购还很有戏剧性。

首先,美林证券的员工平均年薪高达23万美元,而美国银行员工的平均年薪只有7万美元,这种巨大的薪资差距让美银员工感到不满。

特别是美林证券还背负着巨额债务,美国银行在收购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迫切希望取消这笔交易。

不过却被政府叫停一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不容倒闭,即所谓的「大而不倒」。

这件事间接引发了美国政府启动了7000亿美元的问题资产救助计划。

这些戏剧性先不谈,美林被收购后,美国银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美林员工普遍降薪。

第二件事,就是要债。

很不幸的是,惊奇娱乐公司成了被催债的公司。

也因此惊奇的股价在不断下跌,这也是贝尔曼想要阻止曹阳让他购买惊奇股票的原因。

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惊奇,也就是后来的漫威,在1994年的时候,制作了94版的《神奇四侠》,结果票房差点扑死再加上惊奇(当时还没有改名漫威)在收藏卡丶玩具等多个领域大肆盲目扩张,催生了漫画市场的泡沫,当泡沫破裂时,整个行业遭受重创。

在收藏卡领域的投资血本无归,分销协议也适得其反,公司瞬间债台高筑,股价从1993年的35.75美元暴跌至1996年的2.38美元,裁员了三分之一。

导致公司差点破产。

为了保住公司,眼泪汪汪的惊奇把自己旗下超级英雄的拍摄权卖了不少来续命,这其中就包括蜘蛛侠和X战警系列。

蜘蛛侠700万美元贱卖给索尼,X战警和神奇四侠落入福克斯手中,刀锋战士丶绿巨人也分别被出售。

这些被出售的「英雄」,才是惊奇漫画最火的一线英雄。

而像还留在惊奇手中的钢铁侠丶美国队长和雷神等,在这时候全是「不值钱」的二线英雄,人气跟卖出的那些根本没法比。

这才是贝尔曼不看好惊奇的最主要原因-一个把当家最具价值的「英雄」全都卖了版权的公司,有个屁的投资价值。

贝尔曼不知道惊奇的价值,但曹阳知道啊。

明年,迪士尼为了惊奇旗下超过5000个知名卡通形象的版权,就会再次采取换股的方式,收购惊奇,之后改名漫威。

这一交易涉及到40亿美元。

惊奇其实也是摸准了迪士尼的心理,知道他们是看重了那超过5000个知名卡通形象的版权才收购的,所以算是「狠」咬了迪士尼一口。

可谁能想到,这次迪士尼为了那超过5000个知名卡通形象的版权为目的的收购,居然成就了后来席卷全球的超级英雄电影呢。

也算是歪打正着吧。

所以,在迪士尼还没有放出想要收购惊奇的消息之前,在经济危机大背景下的现在,是购买惊奇股份和购买电影版权的最佳时机。

曹阳其实也没想过要控股惊奇,那不现实。

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了其他方面。

他只是想在迪士尼收购惊奇前,购买到足够的股票而已。

什麽是「足够」呢?

就是能成为一个小股东,最好有一定话语权,再购买几个关键的「英雄」电影改编权,就足够了。

以曹阳的身份,只需要做到这种程度就足够了。

「贝尔曼,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就是想要多囤一些电影版权,之所以收购惊奇的股票,算是顺带的,这样更有利于购买电影版权。」

曹阳对贝尔曼说道。

他当然不会解释太多,最好是让人以为他看上了电影改编权。

美国两大漫画公司,DC和惊奇。

《小丑》是DC的漫画《蝙蝠侠》里的角色,如今如此成功,就会误让人以为,曹阳看重了惊奇的超级英雄的改编权。

毕竟目前DC完全属于华纳,在背靠华纳的情况下,根本就不会卖旗下英雄的电影改编权。

而惊奇因为负债累累,再加上有出卖旗下「英雄」的前科,再卖版权也没什麽让人惊讶的。

「主要是电影版权吗?」

贝尔曼想了一下,似乎觉得自己明白了曹阳的意思。

「不不不,贝尔曼,你要是一开始就大张旗鼓的去购买惊奇的电影版权,因为是我要买的缘故,他们肯定会坐地起价的,也可能会引起其他公司的介入和「哄抢」。

所以,先收购一些他们的股票,等到咱们有了足够的筹码,也算是自己人了,这样坐下来就能更容易谈成交易。」

曹阳特意给贝尔曼强调道。

贝尔曼想了一会,突然就有些恍然大悟。

明白了,全明百了。

曹阳肯定想先收购足够的惊奇的股份,然后关起门来跟惊奇以「自己人」的身份谈电影版权,

然后等谈妥了消息一经公布,以曹阳的身份,惊奇的股票还不大涨一波啊!

到时候,再反手卖掉那些股票,说不定还能白赚电影版权呢!

就算暂时不卖,等将来曹阳亲自改编并执导的消息传出后,惊奇的股票会大涨一波,电影上映票房不错的话,惊奇的股份还会大涨!

所以,收购惊奇的股份,是势在必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