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连跳两级,特批!
「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会议室里,吕忠鑫小组的四个人正在讨论案情。
其中一名组员刚感叹完,另一名组员就接口道:
「其实他们这种情况,也可以进行和解的,要我说,事情也不大,促使他们和解算了。」
他这话刚说完,吕忠鑫和于大章同时转头看向他。
两人不但动作同步,就连眼神都一模一样。
那名组员被这师徒两个盯得直发毛:
「这麽看着我干嘛,我说错了吗?」
于大章深吸了一口,反问道:
「你知道为什麽如今老人摔倒没人扶吗?」
这话直接给那名组员问得愣住了,似乎不明白于大章为什麽会问起这个。
不过他还是回答道:
「主要是怕被碰瓷,毕竟之前已经有过先例了。」
这样的例子还不在少数。
最可怕的是,大家都知道碰瓷这种行为是错误的,但当自己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时,却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去讹诈对方。
似乎这已经形成了定律。
「为什麽人们敢于碰瓷呢?」于大章又问道。
「因为.」那名组员刚想按照自己的理解回答,但话到嘴边,突然意识到了什麽。
他连忙止住了声音,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后迅速改口说道:
「我知道了,咱们执法者不能和稀泥。」
道理很简单。
正因为碰瓷的违法成本低,就算翻车了,也不会对其进行追究,所以人们才敢明目张胆地去碰瓷。
再加上执法者通常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去处理,这就更加助长了碰瓷者的嚣张气焰。
反过来想,要是将那些碰瓷的全部处理,执法从严,以后还有人敢这麽干吗?
于大章和吕忠鑫的想法很统一。
我们无法改变全国范围内的这种风气,但在我们的执法范围内,这样的事绝不姑息。
「他要了一万二。」
于大章面无表情地说道:
「抛去被敲诈的钱,他通过撒谎和威胁的方式,多要了一万零两百,这个金额足以立案了。」
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带有威胁性质的行为,便可认定为敲诈勒索。」
「况且,他已经把钱要到手了。」
如果钱没到手,这件事还有回旋的馀地。
这就像是偷盗一样。
只伸手,但没摸到钱,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偷窃。
但要是得手了,将钱揣进了自己兜里,那性质可就变了。
「按流程走吧。」吕忠鑫发话了:
「该立案就立案,该拘留的就拘留,没什麽可犹豫的,我们做好本职工作即可。」
现在案情已经查清,那两男一女的确只要了1800元,而且并没有使用暴力。
正是因为他们准备充分,胆子又小,这才让他们卡BUG成功。
不过即使不用负刑事责任,也逃不过治安处罚。
最后这三人分别被拘留十五天,罚款五百。
而那个男人的处理就要严重多了,敲诈勒索金额达到了一万元,已经足够立案了,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这件案子过后,整个分局都传开了。
警员们纷纷在私下里议论。
「这师徒两个挺绝啊,把被害人查成被告了。」
「案子办成这样也是没谁了,两边都让他们给送进去了。」
「不过这样也好,法不容情,就应该让那些碰瓷的吃点亏,这才能让他们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