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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算是美国这么干了,也依旧还是在他们国内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例如哈佛法学院教授诺曼·费德曼和伊丽莎白·洛夫图斯就对此有不同的意见。

费德曼在彭博社上发表了文章认为,美国像对待黑手党一样对待国际足联,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他说了,国际足联也许很有问题,但在法律上,美国管不了。

洛夫图斯教授则是持不同意见,她就认为美国管辖,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而前提就是,美国动用国内法,要得到欧盟和瑞士的支持。

总而言之,这里面是一连串非常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

过去这么多年,国际足联就是靠着它来回避各种纠纷。

最典型的就是ISL公司倒闭案,瑞士检察院进行了长达10年的调查,证实了前国际足联主席阿维兰热和他的女婿从ISL公司收取贿赂1800万欧元,证据确凿。

但最后呢?

布拉特说,没这回事。

他们不是收取贿赂,在当时这笔钱属于业务支出。

让国际足联提供财务账目?

不行。

瑞士检察院对此就没办法了,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因为在法律上,他们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在法律上,瑞士检察院要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国际足联的经营状况有问题,瑞士联邦政府才能对国际足联这样的非营利组织进行调查。

但像国际足联这种,从来不审计,账目是一团迷雾,也从不对外公开,外人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经营状况到底是如何的,那就没法证明他们有问题。

你没法证明他们有问题,就没法调查。

总部所在国瑞士是这样,那其他国家就更没有权限了。

所以,有人说,国际足联就像是处在一个现代法律的真空地带里,不受任何约束。

除非,有哪一个国家跟他耍流氓!

可问题是,连最流氓的美国,实际上也没动布拉特和普拉蒂尼。

也许很多人就奇了怪了。

既然国际足联这么无敌,他们只要摆烂装死就能蒙混过关,那杨诚为什么还要下场?

这不找抽吗?

答案就在于,美国不是耍流氓吗?

借着美国这股势,杨诚就有把握进一步胁迫布拉特和普拉蒂尼退位。

与此同时,不是有巴拿马文件吗?

理论上,这就足够瑞士联邦政府对利用瑞士国内的【反腐败法】,对国际足联启动调查。

现在就差一个契机。

再说了,在这件事情上,杨诚占据着最大的ZZZQ。

就算美国这个大流氓和瑞士这怂包最后都没能如杨诚所愿,甚至干得比前世更差。

也就是说,杨诚混到最差的境地,大不了就是被罚嘛。

以他现在在世界足坛的地位和影响力,布拉特又能拿他如何?

充其量就是小惩大诫,让杨诚不要再揪着他不放,仅此而已。

杨诚猜测,最多最多也就是抓一些错处,例如禁止转会之类的。

他在乎吗?

至于欧足联,杨诚就更没把普拉蒂尼给放在心上。

难道,他还敢把贝斯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