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天王老子!(1 / 2)

华娱的盛宴 刀一耕 4060 字 2天前

第163章 天王老子!

港港人爱听英文歌,是有传统的。

本身就是港口起家,往来皆是洋船,上面自港督以降,掌权的都是英国人,所以无论是跟港府打交道,还是找工作,都要讲英文,后来建国前夕,很多洋买办自魔都江浙逃来,又都是英文很溜的,由此,整个社会的氛围越发推崇洋文。

之前预估全球销量的时候,新力哥伦比亚的赵明信拉过表的,截止到去年1996年的八月份,港港每年的唱片销量里,不但前十的唱片里,基本上每年都会至少有一到两张英文专辑上榜,前二十名更是会多达三五张,前五十名里甚至个别年份能超过十张——全球大火的唱片,在港港必然好卖!

这个道理,大概类似于港港的唱片丶电影,别看港港本埠人口不算多,但只要在本埠销量丶口碑大爆,那麽拿去东南亚,就一定好卖。

经济发达带来的强势文化辐射。

然而,港人有个怪癖,麦可·杰克逊,玛丽亚·凯莉的专辑,在港一定好卖,席琳·迪翁这样辉煌的大嗓子,麦当娜这种全球偶像,更是深得港人喜爱,但是港港本埠的音乐人录英文专辑,大家就基本上不怎麽买帐——强如张雪友,英文专辑最好成绩也就卖个两三万张,勉强拿到黄金唱片的成绩,已算荣耀。

归根到底,不过崇洋媚外四个字而已。

必须得是在欧美市场卖得好的,才叫先进文化,闻之如沐圣光,本埠这些音乐人,也就混混华语圈子,唱英文歌那是不行的,照猫画虎,那是要反类犬的!

登不得大雅之堂!

不止是普通歌迷丶老百姓的问题,事实上就连港港和湾湾的歌手丶音乐人这个群体自己,普遍也是这麽认为的——发英文专辑的歌手多如过江之鲫,因为这是很高端的事情,提起来发过英文专,就会显得你很专业丶水平很高,但销量就都不必苛求,能卖过一万张,就已经算是大卖,无论歌手自己丶唱片公司,还是那些铁杆歌迷,就都已经沾沾自喜丶自认为水平很高了。

习俗如此。

所以,《21》在港港丶湾湾的上市,本身并不是什麽惊人的事情,充其量只是因为发专辑的那个人叫林见鹿,而他也已经是一年多没发专辑了,这件事情才会引起两地的歌迷丶媒体的格外关注而已——但其实真正关注的,也只是媒体而已,绝大多数普通歌迷一听说是英文专辑,就基本跳过了。

不过倒也没怨气——阿鹿拿了半年时间去筹备一张英文专辑,也没毛病的啦,英文专辑要做好就的确是要困难了一点的,当然我不会买,但他要做一张英文专辑提一提身份,我也认同,我会买他下张国语专辑的啦!

大概如此这般。

譬如在港港,《冷酷到底》所拿下的近八十万张的绝对至高销量里,有至少十几万人丶乃至二三十万人,是爱听英文歌的,所以理论上来说,这些人既是英文歌的受众群体,又是林见鹿本人的基本盘,理所当然应该是他的销量舒适区。

但事实就是,这些人里会在知道他出了一张英文专辑之后就跑去买丶或者至少跑去音像店试听一下的,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中国人,英文专辑,这两个圆的交集,小到可怜。

林见鹿也不行。

直接略过。

由此,就出现了其实很诡异的一件事,媒体上报导得热火朝天,各家各派的笔杆子丶音乐人,纷纷站出来讨论《21》这张专辑,讨论林见鹿,乃至讨论专辑封面那张怪异而又滑稽的照片,甚至一时间把之前报纸媒体上对林见鹿的各种攻击的风潮都给冲淡了不少,但是在民间丶在音像店的货架前,大家却只是当看个热闹,几乎无感。

倒是15号,也就是上市当天的早上,林见鹿忽然接到了王霏打来的电话。

他当时跑了步回来,冲个澡,于是任由电话在那里响,完全不搭理,但偏偏,那电话自己断掉之后,也就半分钟,居然又响起来了。

一连四次,林见鹿都无奈了,只好停下,过去抄起手机,带了点小喘,带了点怒气,「喂?……呼,嘶……啊?谁?」

「我王霏!卧槽你干嘛呢?」

「没干嘛,跑步呢!你疯了,打电话打四个?」

「差不多吧,您要是在我面前的话,我都恨不得跪下给您磕一个了!……」

林见鹿无语,低头看看跪在自己身前的这个。

「不急呀,过几天我去港港,给你机会,咱别说一套做一套,得真磕!」

「去你丫的吧!……我说,你这也太他妈牛逼了!昨儿晚上窦维听了一夜!我刚才醒了,他第一时间就要求我听,我刚听完一遍,马上就忍不住了,我非得跟你打这个电话不行,太他妈牛逼了!您老人家现在在我心里,是天王老子!」

「少来这套!过几天我给你打电话,你得来给我磕一个!」

「哈哈哈哈,滚蛋!我说,从头到尾自己写的呀?你……你那脑子到底怎麽长的,卧槽……我一首都没听完就懵了,听到五六首,就已经是五体投地了!我说大哥,以后我也喊你鹿哥,大写的,鹿哥牛逼!」

「哈哈哈,磕头!」

「真的鹿哥,能把英文歌写成这样丶唱成这样,你是我见过的头一份儿!扔到欧美去,您老人家也是顶级的唱作人了!牛逼!牛逼!牛逼!」

「磕一个!」

「哈哈哈哈,你大爷!磕就磕,我敢磕,你敢受着吗?」

「敢呀!谁不敢谁孙子!」